津市市政法系统举办“政法讲堂”第四期集中学习活动
2022-06-01 15:13:44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湖南法治报 | 作者:王履霞 刘爽 | 点击量:5407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履霞 刘爽)5月31日,津市市“政法讲堂”第四期集中学习暨《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活动在兰苑会议中心举办。常德市信访局网信科科长黄河同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刘芸同志主讲授课。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兴勇主持培训。

课上,黄河同志介绍了我国信访制度五个阶段的发展,阐述了《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的四项重大意义,从“四个创新”“六个明确”“五个层面”详细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为大家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了指引。

刘芸同志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让大家更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条文内涵精髓,为大家进一步开展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指导。

徐兴勇同志强调:一要从高处着眼抓认识。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条例》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二要从实处着手抓宣传。迅速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依法信访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与能力。

三要从深处着力抓落实。自觉把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思维理念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关键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人民法院院长曾令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文辉,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森林公安局、市信访局、镇街政法委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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